警方把追回的大枣交还给范先生(右)
见习记者 魏朝林 通讯员 陆明放 文图
本报洛阳讯 在朋友婚宴上认识贩枣“同行”,两人商量合伙做生意年前挣一笔,不想14吨优质大枣被“同行”盗走。昨日,记者从洛阳市公安局金谷派出所获悉,三名犯罪嫌疑人悉数落网,追缴回大枣994箱,为范先生挽回损失50余万元。
报案:朋友不见了,14吨枣也没了
16日18时许,金谷派出所接到范先生报警,他和朋友合作从新疆贩运大枣来洛阳,没想到被朋友骗了,14吨价值70余万元的新疆和田大枣被转移走。接到报警后,金谷派出所立即成立专案组调查侦办此案。
据范先生介绍,他在新疆和田地区做生意,2010年开始贩卖大枣。今年1月3日,在朋友儿子的婚宴上认识一个叫王某的人,也是做大枣生意的,称可以一起做生意。两个人一拍即合,最终商定,由王某联系客户范先生负责组织货源,每卖出去一公斤,为王某提成1元。6日,王某前往西安,接连几天打电话给范先生,称西安的大枣行情好,可以贩到那里去销售。
记者调查采访了解到,10日,范先生在和田购买大枣共计1288箱,租用一辆大卡车拉往西安。在那里范先生见到王某及其女友、朱某三人,王某又称西安的行情不太好,想把大枣拉到洛阳销售,范先生刚开始不想来洛阳,想着在西安处理掉算了,但是禁不住王某的游说,最终同意将拉到西安的大枣又转运到洛阳。
14日晚上,大枣运抵洛阳。“我在洛阳不熟悉,把大枣卸到了王某指定的仓库,直到15日早晨才卸完。”范先生说,吃过早饭后便到洗浴中心休息。晚上11时,联系客户的朱某回来,称已经有人预定700多箱,剩下的很快就能卖完。16日早上,范先生醒来发现王某及其女友、朱某都不见了,打电话关机,感到不对劲跑到储存大枣的仓库一看,大枣全没了。
调查:朋友设局拉走所有大枣
办案民警孟辉告诉记者,通过走访储存大枣仓库周边居民了解到15日14时许,两辆厢式货车到仓库拉走了两车枣,18时许,又来了三辆同样的车将剩余的大枣全部拉走,通过调查发现转运大枣的是搬家公司的车。“搬家公司一般只做市内业务,大枣被转移的地方不会太远。”孟辉说。警方分析,疑犯可能将大枣就近在市场销售。“我们大枣箱子上有标号,新疆和田大枣和本地大枣不同,个头大,价格高。”范先生说。17日下午,民警在道南路的干果批发市场走访时,发现了三家商户出售范先生被盗的大枣。18日早上,前来推销大枣的朱某被警方当场抓获,通过对朱某的讯问,民警当天将王某及其女友抓获,追回了994箱被盗大枣,其余294箱被卖掉,范先生损失近20万元。据犯罪嫌疑人朱某供述,他是洛宁县人,2010年借给王某32万元,至今未归还。王某承诺帮忙卖枣还钱,于是俩人合计着将范先生的大枣“拉走”弄点钱。目前,王某及其女友、朱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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