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平县公安局法制室民警在日常案件审核过程中,以人性化审案为己任,不看结果看因果,成功化解一起因看护引起的矛盾纠纷,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赞扬。
2月14日上午9时许,西平县公安局接到该县焦庄乡群众吴某报警称,其被前妻刘某等人打伤,要求公安机关处理。该辖区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很快查明事情真相。原来,吴某和刘某本是恩爱夫妻,二人育有一个9岁的女儿,已上小学三年级。由于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作祟,吴某的父母一直想要刘某为吴家再生一个男孩,以便维持香火,但刘某自生育女儿后一直未能怀孕。为此,吴某、刘某二人被迫走上了离婚的道路,女儿由男方吴某抚养。2月13日,刘某思女心切,要求将女儿接回家中,遭到吴家人的拒绝。刘某恼羞成怒,遂于14日上午带领其弟等人到吴某家中强要女儿,与吴某发生争执,刘某等人将吴某殴打致伤。
在查明事情的因果关系后,办案民警随即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由于双方态度坚决,调解工作未能成功。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刘某结伙殴打他人,应被处以行政拘留10至15日并处罚款500至1000元的行政处罚,并且会连累刘某的弟弟等其他人员。该局法制室民警通过审核卷宗材料了解案情后,感觉此事若是直接给予行政处罚,不但不会化解矛盾,反而会进一步激化矛盾,于是民警决定约见双方当事人。
民警从吴某、刘某二人共同的社会关系及其9岁女儿的教育成长入手,对双方进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最终说服了双方,化干戈为玉帛。双方当事人决定相互理解,互不追究。临走时,刘某拉着民警的手再三感谢,她激动地说:“要不是你们及时调解,不知这仇还要结多深,感谢你们救了俺一家人!”
杨德清 刘 真
通讯地址:河南省西平县公安局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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