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读者向东方今报记者反映,称卢氏县林业局在办公楼和家属院之间的空地上打井,导致家属院居民楼地基下沉、数十家房体开裂,成了“危房”。卢氏县水利局回应称,打井未经审批,属于违法行为,已责令其停工,并进行回填。
【目击】
井口距离居民楼仅十余米
接到读者反映情况后,5月7日,东方今报记者来到现场。看到受损的居民楼位于卢氏县林业局办公楼北侧,两栋楼相距不过几十米,中间有一个停满了车的院子。一名居民告诉记者,“去年林业局开始在这个院里打井,打了两口,说是为了装中央空调,井没打完,旁边居民楼的墙就开始裂了,地上也裂了许多缝儿,后来林业局就找人把井给封上了”。
据该居民介绍,这栋居民楼为林业局家属楼,共有5层,底层为“办公用地”,2至5层为居民住房,3个单元,共住有24户居民。
在他的指引下,在院子的东西两侧,距离居民楼仅十余米的地方,记者找到了原先井口所在的位置,上面留有清晰的水泥覆盖痕迹。
记者注意到,井口的位置位于院子的中间,和办公楼、居民楼的距离相当。在这两栋楼的墙体上均有明显的水泥修补痕迹,东侧井口不远处的卢氏县林业局办公楼墙体上,还留有一道数厘米宽未修补的裂缝。
“这道缝儿也是打井后才有的,井被填上后,施工队把院子的地面用水泥刷了一遍,地上、墙上的裂缝也都给盖上了,不过住户家墙上还有很多裂缝,听说顶楼的几家漏水都漏得没法住了”。
【调查】
多数住户家中墙体出现裂纹
闫先生住在2单元5楼,在他家客厅的墙壁上,到处是雨水浸入形成的巴掌大的黄色水渍印,卧室的墙壁多处出现裂纹。
闫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家住顶层,房屋建成时间较长,以前也出现过渗水现象,可自从打井墙上出现裂纹后,“漏水就止不住了,遇到下雨天,就成了外边下大雨,屋里下小雨”。
随后,记者对该楼3个单元的多家住户进行了走访,发现还有6户居民遭遇漏水。
“前段时间,林业局出钱给房顶做了防水,房子虽然不漏了,可家里这一道道的裂缝,却没人管了!”闫先生说,“现在整栋楼向南倾斜,一楼的两级台阶都陷到了地下,家家户户墙上都有裂缝,这是房子的地基出了问题,我们都不敢住了,不知道该咋办。”
记者又对该楼上的多家住户进行了走访,证实了闫先生的说法。住在3单元的李师傅家的墙壁上也出现了很多裂缝。
据居民们介绍,他们曾多次找过林业局进行协商,但得到的答复却是,已经对居民楼进行了加固措施,并对井进行了回填。
“打井把我们的房子打成危房,该给我们个说法。”居民们说。
【说法】
林业局打井被称未经审批
当日下午3时许,东方今报记者来到卢氏县林业局,该局办公室的一名工作人员称,他们正在对受损的房屋进行修补。对于院内打井是否得到相关部门审批,这名工作人员称“应该审批了”。
随后,这名工作人员称,局里领导外出不在,具体情况她也不清楚,让记者联系办公室李主任,记者现场拨通李主任电话,但对方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据卢氏县水利局节约用水办公室主任张毅称,个人或单位打井都需要经过审批,并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私自打井属于违法行为。卢氏县林业局在家属院内私自打井未得到审批,属于违法行为。“发现打井后,工作人员就到现场进行了制止,并下达了《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现在他们已经停止了违法行为,井已经被封上了,下一步准备对其进行处罚。”
河南豫和律师事务所李瑞丽律师认为,打井是不是导致房屋出现问题的直接原因,需要双方共同委托专业机构对房屋进行鉴定。如鉴定结果显示房屋受损确为打井所致,双方可进行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居民也可依据鉴定结果向法院提起讼诉,要求对方进行赔偿。 (东方今报 首席记者孟亮 见习记者弯继伟/文 见习记者张欢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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