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 ·河南省人大 ·河南省政协 ·河南文明网
河南省重点新闻网站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风云人物 | 法制视点 | 消费权益 | 安全生产 | 百姓留言 | 记者观察 | 文化娱乐 | 医疗卫生 | 电子报刊
地市频道: 郑州 | 许昌 | 漯河 | 安阳 | 鹤壁 | 濮阳 | 济源 | 焦作 | 商丘 | 开封 | 三门峡 | 洛阳 | 平顶山 | 周口 | 驻马店 | 南阳 | 信阳 | 新乡
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位置: 河南经济与法制 >> 新闻 >> 新闻 >> 省内新闻 >> 正文
顺河法院为当事人接力执行14年终讨回公道
 更新时间:2014-3-7 8:09:49  点击数:2980
【字体: 字体颜色
顺河法院为当事人接力执行14年终讨回公道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法院 翟渊涛
    2月25日,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一场坚持了14年的执行接力战,在历任承办法官锲而不舍的努力下,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68岁的申请人杨运发从法官手中接过20500元执行款后百感交集,泣不成声,对该院一心为民、多年坚持不懈的依法执行工作深表满意!
    时间追溯到1999年12月24日,当天凌晨,杨运发老人的儿子杨林乘坐他人自行车横过马路,与一辆小汽车相撞。杨林受伤后被送到医院抢救,于2000年1月3日医治无效死亡。经交管部门鉴定,骑车人、机动车驾驶员负事故的同等责任,受害人杨林不负责任。司机李海波系农民,小汽车车主张青建系个体户,两人经济都比较困难。事故发生后李海波仅支付部分医疗费。面对赔偿问题,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杨运发夫妇遂向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该院于2000年12月8日判决李海波赔偿杨运发夫妇各项损失费32723.03元,车主张青建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两被告未自动履行义务,杨运发夫妇向法院申请执行,但到2001年4月仅执行12223元,且两被执行人至此举家出走,下落不明。
     在此后的数年中,顺河回族区法院执行局因人员退休、人事变动等原因该案换了几任执行法官,但每名法官从没有放弃追查被执行人的下落,而且经常向两位老年申请人说明案件的进展情况,上门安慰他们,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
     2014年初,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在涉及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中,该案现任承办法官王峰、蔡剑丽再次把该案作为重点案件攻克。在无法确定被执行人下落的情况下,执行法官遍查省内银行,终于在一家储蓄所查到了李海波名下的8000元存款,遂予以冻结。今年2月初,李海波得知存款被冻结后找到法院,经执行法官批评教育,李海波承认了逃避执行的错误,并主动向申请人道歉。随后双方经协商,李海波偿还了20500元赔偿金。至此,一起拖延14年的赔偿案得到圆满执结。


pic
  • 上一篇: 商丘市梁园区农管所获多项殊荣
  • 下一篇: 河南残疾小伙骑游至武汉被偷单车和拐杖
  •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收藏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1-2008 河南经济与法制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为 河南经济与法制 www.hnjjgc.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豫ICP备05002582号
    投稿信箱(E-mail):keguangz@126.com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人员招聘 - 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 添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