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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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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出台规定要求县乡干部变“走读”为“寄宿”
 更新时间:2014-4-20 21:22:01  点击数:2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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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河南频道4月20日讯 河南日报报道:(记者李建华)工作在县乡,住宿在城市,群众有困难找不到人,工作正常运转受影响,群众戏称这样的干部为“走读”干部。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焦作市于4月16日出台规定,要求县乡干部改变作风,变“走读”为“寄宿”。

    焦作市要求,县乡干部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二十条规定和市委有关要求,转变工作作风,工作期间除外出参加会议、出差等需要外,不得擅自离开辖区。乡镇干部原则上吃住在乡镇,每周至少4天在乡镇住宿;离开工作岗位必须按程序履行请销假手续,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党政主要领导原则上不得同时离开本地。一天24小时安排领导值班、带班,方便群众来访,并对重大事项、重要情况、突发事件等进行妥善处置,及时如实向上报告。

    为了加大监督力度,焦作市纪检监察部门将配合加强监督检查,发现违反规定者,将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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