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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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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现场 开展针对性的警示教育
 更新时间:2014-5-20 19:28:42  点击数:2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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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李新和)5月16日,市纪委联合市水利局、孟州市纪委,利用孟州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该市水利局原副局长郑某贪污受贿及西虢镇某村3名村干部贪污案件的庭审现场开展庭审教育,组织市水利局中层干部、各县市水利局局长和孟州市涉农部门的领导、乡镇纪委书记、涉水利重大工程的村干部等80多人旁听,使党员干部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这是我市组织的第一场全市性的庭审教育活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宏昌对这次活动进行了专题部署。

    王宏昌指出,利用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现场开展警示教育,是一个新的尝试,也是一个好的开端,能很好地收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为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震撼性,今年3月,市纪委、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利用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开展警示教育的通知》,制订了开展庭审教育活动的具体方案,建立了全市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线索台账登记制度,针对不同类型的职务犯罪案件确定参加庭审教育的单位及人员范围,组织相关单位的党员干部参加庭审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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