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晚报记者 张玉东 昨日,郑州晚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省公安厅制定出台《举报暴力恐怖违法犯罪线索奖励办法》,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鼓励公民和组织积极举报暴恐犯罪。 公民和组织发现或知悉暴力恐怖违法犯罪线索,可直接拨打“110”或公安机关公开的其他报警电话举报,对群众举报且被采用的暴力恐怖违法犯罪线索,根据发挥的作用和效果,分别给予2000元至5万元不等奖励。对知情不报、包庇、窝藏、帮助暴力恐怖分子,将依法追究责任。
暴力恐怖违法犯罪线索有哪些?
(一)组织、领导、参加、支持恐怖活动、恐怖组织,庇护恐怖活动人员。
(二)制作、贩卖、运输、传播、持有、复制载有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思想内容的物品。
(三)组织、策划、实施或者煽动实施宗教极端违法犯罪活动。
(四)为实施暴力恐怖活动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携带各类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制爆原料、剧毒化学品、管制器具、核和辐射等危险物品,传授、传播制枪制爆技术和方法。
(五)组织、策划、煽动、运送、协助涉恐人员偷越国(边)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包庇、窝藏、帮助暴力恐怖人员等相关情况的线索。
线索奖分三个等级
(一)一级线索:发挥重大作用、贡献特别突出的,奖金4万元至5万元。
(二)二级线索:发挥较大作用的,奖金2万元至3万元。
(三)三级线索:举报线索查证属实,发挥作用的,奖励2000元至1万元。
一级线索由省公安厅审核、认定并发放奖金;二级线索、三级线索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公安机关审核、认定并发放奖金。
提醒:领奖需在30日内进行
举报人自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30日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的地点领取奖金;逾期不领的,视为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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