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河南频道9月11日电 (记者桂娟)中秋假期前夜,在茫茫夜色的掩护下,两台挖掘机相向施工,已经被“开膛破肚”的河南温县夏代二里头文化遗址再遭“毒手”。
“不顾文物部门的多次劝阻,施工单位――洛阳通豫新奥煤层气输配有限公司又继续强行施工了。”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基建考古研究室副主任梁法伟说,“子夜时分当文物部门工作人员闻讯赶到时,挖掘机已经挖通了两处古文化遗址之间原来尚未开挖的沟槽,并把输气管道放入沟槽内。”
9月7日上午,施工单位开始沟槽回填作业,对新开挖的沟槽连同已破坏的南部遗址的沟槽一并用挖掘机进行回填。文物部门在制止无效的情况下,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公安干警到达现场后,才制止住施工单位的行为。这一段沟槽已被回填约1米深。
9月9日下午,河南省文物局主管文物安全的负责人赶到现场督办破坏古文化遗址事件,与焦作市就遗址保护工作进行了商谈。
8月31日新华社播发稿件《重点工程野蛮施工 河南夏文化遗址惨遭“开膛破肚”》,报道了在河南省重点工程--博爱至洛阳煤层气输气管道工程建设中,建设单位洛阳通豫新奥煤层气输配有限公司在未经文物考古勘探和发掘的情况下,强行挖掘施工,致使博爱县的一处仰韶文化遗址和温县两处二里头文化遗址惨遭“开膛破肚”、接连被毁的情况。
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原院长孙新民说,在当前社会里,建设工程破坏文物的事情屡屡发生,就像是患上了不治之症,曝光受到处罚的只是一小部分。追其原因,主要是现行文物法处罚太轻,最高只能罚款50万元的处罚,违法成本太低,导致很多人敢于以身试法。像这样违法恶意破坏文物,应该追究法人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威慑力,在全社会形成“敬畏”文物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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