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平舆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要求确认行政行为违法的行政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本次庭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9名人民观审团参与案件庭审并进行评议。这是平舆法院首次在行政案件中引入人民观审团参与案件庭审。
据法官介绍,原告杨某因被告汝南县教体局对其教龄计算错误,要求确认教体局的行为违法,并要求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费2.6万元,精神损失费5万元。
庭审前,法官将起诉状副本发给人民观审团并详细介绍了案件情况。庭审中,陪审团成员认真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并及时做下记录。庭审结束后,该院及时组织观审团成员对案件进行评议,将观审团成员的意见形成书面形式,并将观审团成员意见做为案件裁判的重要依据。该院并结合庭审情况就庭前准备、审判程序、审判作风、庭审驾驭能力、法官仪表等方面征求了观审团成员的意见和建议。
平舆法院为积极落实人民观审团活动,将该活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集中旁听案件庭审等活动紧密结合,充分发挥人民观审团观摩评议庭审在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监督司法渠道,进一步提高司法透明度,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升审判质效等各方面的重要作用,实现案件裁判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提升人民群众司法工作满意度和公信力。(平舆法院 王晓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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