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方光璞) 饮酒后的董林不听朋友劝阻强行驾车,看到民警在前方设卡拦查,为躲过路面的酒驾排查与未饮酒的副驾驶位置人员交换位置,被当场抓获。日前,河南省确山县法院判处被告人董林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确山县交警大队民警查酒驾执勤时,交警看到一辆慢慢开过来的小车突然停了下来,驾驶员董林和副驾驶位置人员李明迅速交换了座位,该交警随即上前将原本的驾驶员董林带下车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显示董林达到醉酒驾驶标准。但董林却说自己没有开车,是朋友李明开的;交警告诉他,刚才换座位的行为已被执法记录仪拍摄下来,经民警批评教育,董林承认了换位的事实,对酒后驾车事实供认不讳。
经鉴定,被告人董林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09.67mg/100ml,达到醉酒标准。
该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董林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可以从轻处罚。该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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