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 ·河南省人大 ·河南省政协 ·河南文明网
河南省重点新闻网站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风云人物 | 法制视点 | 消费权益 | 安全生产 | 百姓留言 | 记者观察 | 文化娱乐 | 医疗卫生 | 电子报刊
地市频道: 郑州 | 许昌 | 漯河 | 安阳 | 鹤壁 | 濮阳 | 济源 | 焦作 | 商丘 | 开封 | 三门峡 | 洛阳 | 平顶山 | 周口 | 驻马店 | 南阳 | 信阳 | 新乡
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位置: 河南经济与法制 >> 新闻 >> 新闻 >> 省内新闻 >> 正文
司机醉驾遇交警慌忙与他人换位置被查领刑罚
 更新时间:2015-7-15 19:08:23  点击数:2762
【字体: 字体颜色

 本网讯(方光璞)  饮酒后的董林不听朋友劝阻强行驾车,看到民警在前方设卡拦查,为躲过路面的酒驾排查与未饮酒的副驾驶位置人员交换位置,被当场抓获。日前,河南省确山县法院判处被告人董林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确山县交警大队民警查酒驾执勤时,交警看到一辆慢慢开过来的小车突然停了下来,驾驶员董林和副驾驶位置人员李明迅速交换了座位,该交警随即上前将原本的驾驶员董林带下车进行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显示董林达到醉酒驾驶标准。但董林却说自己没有开车,是朋友李明开的;交警告诉他,刚才换座位的行为已被执法记录仪拍摄下来,经民警批评教育,董林承认了换位的事实,对酒后驾车事实供认不讳。

    经鉴定,被告人董林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09.67mg/100ml,达到醉酒标准。

    该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董林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可以从轻处罚。该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pic
  • 上一篇: 张庄闸管理处积极参与城市环境整治行动
  • 下一篇: 新安劫匪抢劫不成反被擒遂报警 上演现实版无间道
  •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收藏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1-2008 河南经济与法制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为 河南经济与法制 www.hnjjgc.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豫ICP备05002582号
    投稿信箱(E-mail):keguangz@126.com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人员招聘 - 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 添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