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天内必须交清九成房款,而且不能商贷,否则就将取消购房资格
濮阳经适房申购遭遇高门槛
多位购房者去反映问题,却遭开发商、房管部门和银监局多方“推诿”
“我们家里收入不高,18万元不是一个小数目,还不准商业贷款,这么短时间,我们到哪儿能筹到这么多钱?”今天,河南濮阳的贺先生愁眉苦脸地对《工人日报》记者说。
贺先生这几天有些郁闷。他拿到了当地最后一批经济适用房购房指标,却被告知要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交付九成房款,共计18万元,而且不能申请商业贷款,否则就会被取消购房资格。
10个工作日内必须交清九成房款、且不接受商贷的规定是怎么来的呢?贺先生联合了当地40多位购房者去相关部门反映问题,却遭多方“推诿”:开发商解释说政策是房管部门制定的,2014年11月第一批的购房方案就是这么定的;房管部门则称此事属于银监局负责,而银监局则干脆推给了放贷银行。但银行也有“苦衷”:由于经济适用房购房者收入低,还款评估有个危险评估,不适合商业贷款,所以商业银行基本不会贷款给经适房购买者。
记者查阅了濮阳市规定的经适房申请条件,其中明确规定购房者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80%。按此标准,像老贺这样有购买资格的,去年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10990元,平均每月不足千元,还贷确实很困难。
“贷款是金融部门的事,房管局管不到。”濮阳市房管局保障处工作人员今天接受《工人日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经适房也需要兼顾开发商和购房户,目前没有很好的解决方案。如果到期实在支付不了,购房户可与开发商协商,适当延长支付期限。
但开发商同样觉得自己“委屈”。据开发商介绍,由企业而不是政府部门筹建保障房,本来房价就比市场价格低很多,平均只有3%左右的利润,所以想一次性回笼资金,降低自身的成本,“毕竟是市场行为”。可不少拿到经适房购房资格的购房者认为,经适房虽然是政府惠民工程,但却不够“经济”和“适用”——除了太远、太偏或者房型不满意以及生活基础设施差等问题外,最重要的就是“贷款难”。这种“高门槛”常常让拿到经适房资格的人空欢喜,最终不得不“弃购”。据了解,今年1月,濮阳217户家庭(或个人)的经济适用住房轮候资格被取消。其中,因未交房款被取消资格的达到200户。
事实上,不只是濮阳,济南、杭州、广州、深圳、武汉、郑州等地都曾遭遇经适房遭“弃购”的尴尬。目前,不少地方都已出台政策,不再开建经济适用房,转而增加公租房和廉租房建设,以解决当地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问题。(记者余嘉熙 实习生张彦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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