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许昌11月19日电(刘鹏)19日,河南省纪委对外通报了许昌市纪委近期查处的五起涉医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五起案件中有四名官员均因受贿获3年到6年不等刑罚。
范保省系禹州市无梁镇卫生院原院长。2005年底至2011年2月,范保省利用其担任卫生院院长职务之便,先后多次收受某医药供应商所送现金共计3.3万元,为其谋取利益。2009年3月至2010年1月,范保省在建设该卫生院门诊综合楼过程中,先后三次收受某建筑商所送现金共计5万元,为其谋取利益。2011年8月,禹州市人民法院判处范保省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2012年1月,禹州市纪委监察局给予范保省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长葛市卫校附属医院原药械科科长刘明欣,2009年4月至2014年2月,利用其担任药械科科长职务之便,多次收受药品供应商所送现金共计57.49万元,为其谋取利益。2014年9月,长葛市人民法院判处刘明欣有期徒刑六年。2014年11月,长葛市纪委给予刘明欣开除党籍处分。2014年12月,许昌技术经济学校给予刘明欣开除公职处分。
许昌县苏桥镇卫生院原院长肖文杰,2008年至2012年,利用其担任许昌县苏桥镇卫生院院长职务之便,多次收受药品供应商所送现金共计9.2万元,为其谋取利益。2012年12月,鄢陵县人民法院判处肖文杰有期徒刑五年。2013年6月,许昌县纪委给予肖文杰开除党籍处分。
鄢陵县人民医院原副院长冯德友,2011年至2012年,利用其担任鄢陵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之便,先后多次收受药品供应商所送现金共计15万元,为其谋取利益。2013年11月,鄢陵县人民法院判处冯德友有期徒刑五年。2014年5月,鄢陵县监察局给予冯德友行政开除处分。
襄城县丁营乡卫生院疼痛科主任石超领违规违纪案。2015年6月至7月,石超领利用其担任襄城县丁营乡卫生院疼痛科主任职务之便,违规私自收取2名患者治疗费400元。2015年9月,襄城县卫生局给予石超领行政记过处分。
通报称,上述五起涉医疗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暴露出涉案人员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党组织,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上宣传教育不力,防范措施不严、主体责任缺失的问题。各级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和涉医领域党委(党组)要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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