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张雨新)近日,河南省委省政府联合下发《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15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和限期整改、撤销、恢复部分省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决定》(豫文【2016】64号)文件,商丘师院被授予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这是该校在连续三届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后,取得的又一殊荣。
该校一贯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主线,以学校改革发展为中心,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思想道德教育为重点,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文明创建活动。尤其新一届学校领导班子上任以来,积极顺应高等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进一步明确了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院校的目标定位,将文明创建视为提升办学内涵、加快转型发展的重大举措。正是由于商丘市文明办的精心指导,校党委和行政的高度重视,宣传部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积极协调,广大师生员工的踊跃参与,商丘师院在历经省、市文明办两轮高标准的严格考评后,最终以优异成绩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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