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志浩通讯员晓伟龙飞晓瑜)“10年了,庄基押金终于还给俺了。如果不是巡察组来,这2000元不知道啥时候能要回来呢!”5月4日,南乐县千口镇紫阳村村民吴振献激动地说。
2005年,千口镇紫阳村村委会主任吴进考先后收取本村吴振献在内的6户群众庄基押金共计1.2万元。房屋建成后,群众多次催要,吴进考一直找借口不退还。事情转机出现在2015年11月,在该县开展第二轮自主巡察中,进驻千口镇的巡察组发现该问题后,立即按照程序移交,县纪委及时查处,终于把押金全部退还给群众,并给予吴进考党内警告处分。仅6天时间,巡察组就把案件办结,用实际行动取信于民,提高了群众对巡察工作的认同感。
自去年5月巡察工作启动以来,南乐县克服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经验少的实际困难,先后派出14个巡察组,在参与市委巡察办组织的异地巡察的同时,自主开展三轮巡察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据统计,该县巡察组累计向被巡察单位反馈意见195条,办理问题线索157个,处理信访事项52件,党政纪处分28人,诫勉谈话6人,组织处理1人,为国家、集体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0余万元,有效促进了经济发展和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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