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网郑州5月17日电(刘鹏)民政局长为妻子骗取革命伤残军人抚恤金、村干部私分耕地补偿款、村主任挪用公款开发工程……17日,河南省纪委监察厅一并通报了濮阳市14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涉事的19名党员、干部均被当地纪委开除党籍。
据@清风中原权威发布:2007年1月至2015年2月,濮阳市华龙区民政局原局长、正科级干部崔清恩利用职务便利,伪造证明材料,为妻子吴某骗取革命伤残军人抚恤金11.2万余元。2015年12月,华龙区纪委给予崔清恩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09年8月以来,开发区胡村乡民政所原所长张文华利用职务便利,虚报冒领优抚等民政资金12.34万元,据为己有。2014年6月,经开发区纪工委批准,胡村乡党委给予张文华开除党籍处分;开发区管委会给予张文华开除公职处分;2014年10月,审判机关以贪污罪判处张文华有期徒刑十年。
2011年至2013年,郭保忠担任范县高码头镇卫生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私自截留辖区内卫生室改造补助款4.55万元,据为己有。2015年9月,审判机关以贪污罪判处郭保忠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2015年10月,范县纪委给予郭保忠开除党籍处分,范县监察局给予郭保忠开除公职处分。
2012年3月,南乐县千口镇政府原工作人员、陈村党支部书记、县和丰蔬菜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吴国次以“和丰蔬菜专业合作社”名义争取到南乐县2012年度“菜篮子”产品生产蔬菜项目资金,将其中20万元存入个人账户,从中支取10万元用于个人购房。2015年12月,南乐县纪委给予吴国次开除党籍处分;2016年1月,千口镇政府给予吴国次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1年至2013年,清丰县巩营乡政府原工作人员王建政利用其负责巩营乡卫生改厕工作的职务便利,在该乡崔吉村卫生改厕工程中,虚报150户改厕工程量,套取专项补贴款6万元,将5.9万余元据为己有。2015年9月,审判机关以贪污罪判处王建政有期徒刑五年;2015年12月,清丰县纪委给予王建政开除党籍处分。
2014年1月,濮阳县习城乡青古庄村原党支部书记吴志坤、村委主任吴进修和该村党支部副书记吴庆彬利用职务之便,将村第二小组耕地补偿款中的3.6万元与其他村干部共九人予以私分。2015年10月,濮阳县纪委给予吴志坤、吴进修、吴庆彬开除党籍处分,相关涉案人员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0年底,中南铁路建设占压荆石满村土地时,台前县城关镇荆石满村原党支部满贵军伙同他人,以签订虚假鱼塘承包协议的方式骗取赔偿款20.52万元,将其中2.4万余元据为已有。2015年8月,台前县纪委给予满贵军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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