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鲁山县扶贫办正科级协理员邓锦没有想到,自己会在即将退休之际,因对扶贫资金监管不力并导致严重后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这是平顶山市对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实行“一案双查”的一个典型案件。经查,2013年,鲁山县张良镇扶贫办主任谷振永与该镇陶庄村党支部书记程绍、某农业合作社负责人韩宏伟,利用负责陶庄村乳鸽养殖到户国家扶贫试点项目工作之便,虚报69户养殖户,骗取专项扶贫款40万元,并截留其中的27.6万元。去年,谷振永等3人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随后,鲁山县纪委实行“一案双查”,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除了邓锦外,县扶贫办基础建设股股长赵宗岩、县财政局农业股副股长徐东彦、张良镇人大副主席王盛等多名干部,分别受到处分。
据了解,去年以来,平顶山市紧盯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实行分类研判,确保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同时,把监督执纪问责的重心向扶贫领域倾斜,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严厉查处基层干部在扶贫开发工作中存在的以权谋私、瞒报冒领、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行为,全力护航“精准扶贫”。
截至目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累计排查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230余条,立案110余起,党纪政纪处分120余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涉及资金8000多万元。
“扶贫攻坚,全面脱贫,是‘十三五’期间的重要目标任务。对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严厉查处并通报曝光,同时,严格实行‘一案双查’,追究履行‘两个责任’不力者的责任,决不姑息。”平顶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陈敬如说。截至目前,该市扶贫领域已有30余人因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被追责。(杨世崇 李修乐 冯进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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