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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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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33个家庭农场试点地区 罗山县成我省唯一试点
 更新时间:2013-2-20 11:06:15  点击数:2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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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耕种几百亩,老婆孩子热炕头,欧美的农场主生活曾让人羡慕不已。在我国,当一回农场主也将出现在现实生活中。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其中,“家庭农场”概念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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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自愿、有偿和规范、有序流转,农业部此前确定了33个市(县、区)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地区。记者2月17日从省农业厅获悉,全国33个试点地区已有家庭农场6670多个,罗山县成为我省唯一试点。

  目前,罗山县共流转土地150.7万亩,其中流转耕地72.2万亩,占常用耕地的68%;流转林地66.7万亩,占集体林地的58%;水面和其他流转面积11.8万亩。土地流转方式呈现出多元化特点,其中转包占67%,出租占19%,转让占9.1%,互换占3.4%,此外为托管、入股等其他方式。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此举被认为有利于家庭农场的形成和发展。省农业厅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处负责人说,我们将按照农业部要求,着手开展家庭农场统计工作,并鼓励像罗山县这样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建立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制度,明确家庭农场认定标准、登记办法,制定专门的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扶持政策。(记者 胡心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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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2月20日 <!--function: pub_date(yyyy年MM月dd日) parse end 0ms cost! -->  来源: <!--function source_without_pub_date() parse begin-->河南日报 <!--function: source_without_pub_date() parse end 1ms cost! --> p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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