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政府 ·河南省人大 ·河南省政协 ·河南文明网
河南省重点新闻网站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风云人物 | 法制视点 | 消费权益 | 安全生产 | 百姓留言 | 记者观察 | 文化娱乐 | 医疗卫生 | 电子报刊
地市频道: 郑州 | 许昌 | 漯河 | 安阳 | 鹤壁 | 濮阳 | 济源 | 焦作 | 商丘 | 开封 | 三门峡 | 洛阳 | 平顶山 | 周口 | 驻马店 | 南阳 | 信阳 | 新乡
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位置: 河南经济与法制 >> 新闻 >> 新闻 >> 省内新闻 >> 正文
富二代男子救同事溺亡 家属称做的对无赔偿要求
 更新时间:2014-4-30 20:23:31  点击数:2847
【字体: 字体颜色

 他是“富二代”,却生活朴实待人谦和,直到去世后同事才知道他的家世;他虽然只有25岁,可是看到和自己相处还不到一个月的同事落水后,毫不犹豫地跳进河里,救出了自己的同事,自己的生命却永远定格。在邓州市,来自福建南安市的小伙子陈福泉的事迹,让认识他的人感叹。昨日,虽然已经过去了几天,但说起这事,被陈福泉救起的许魏(化名)仍然难掩内心的悲伤。□东方今报记者 张定有 通讯员 王中献

  看到有人落水

  他二话没说就跳进河里

  4月20日晚9时40分左右,来自偏远山区17岁的许魏心中有事想不开,一个人生着闷气从工作的“纤伊养生会馆”里出来,朝着店对面的湍河岸边走去。他到了湍河边,准备沿着岸走走,散散心。当时天空飘着小雨,他脚下一滑,“扑通”一声就掉进了河里,“咕咚咕咚”地喝起水来。几秒钟之后,他感觉到有人也跳下了水,并用力把他往岸边拖。爬到了岸边,许魏用手使劲地抓着岸边的芦苇。

  这时,正在河堤上散步的“纤伊养生会馆”会计孔大红见状,赶忙跑过来,她看到刚才跳下水去救许魏的人,是店里刚来不到一个月的小伙子陈福泉。在离岸边两三米的地方,陈福泉挣扎着。等孔大红使劲把许魏拉上岸,再抬头看时,陈福泉已经不见了踪影。她急得大呼“救命”,可时间已晚,周围并没有人走过。孔大红随即报警。

  邓州市公安民警和消防战士先后赶到现场,但因天黑水深,岸边又是斜坡,二三十米的消防绳探不到底。经过长达5个小时的不停搜救,21日凌晨3时左右,陈福泉的遗体被打捞上来。店里的几名员工哭个不停。

  朴实的青年

  其实是个“富二代”

  事后,大家从陈福泉的家人口中得知,这个待人谦和、生活朴实的小伙子,其实家底殷实,家里开办有企业,是个标准的“富二代”。他的父亲陈春生还是南阳泉州商会秘书长。

  4月21日中午,陈福泉的亲人们赶到邓州。当了解到事情的真相后,他们告诉店家和许魏,“阿泉(陈福泉)是见义勇为去的,他做得很对,我们不会提出任何赔偿要求的。”

  昨日,纤伊养生会馆保洁员万景平大姐从同事那里得知了陈福泉出事的消息,“心里可不是滋味,觉得太可惜了”。在她的印象中,3月23日应聘到店里的陈福泉穿着非常朴实,吃饭从不挑食,见人有礼貌,阿姨长阿姨短地叫个不停,每当看到她从楼上抱下单子拿回去洗,总要上前帮忙。陈福泉告诉她来这里的目的是想学学管理,将来自己开店。“我只想着他是随口说说,根本没有想到他有这个实力。”万景平说,“他从不显示自己有钱,从来不乱花钱。”

  “有一天凌晨2点左右,我的女儿在店里玩,小陈陪着我们看动画片,直到4点多孩子睡觉,他才离开。”孔大红说,“按规定,过了晚上12点,即使店里有客人,服务生都可以走。小陈却不这样,客人不走,他就不走”。晚上下班晚,女店员不敢出去,陈福泉自告奋勇去买饭;同事有事请假,他主动顶班;给这个算命,给那个算命,逗大家开心;在店里没有和任何人发生口角。说起这个朴实谦和的小伙子,陈福泉生前的同事们纷纷竖起大拇指。

  被救的小伙子

  希望能够回报恩情

  4月23日,陈福泉的遗体在南阳火化,店里的经理、许魏和员工一起去为他送行。许魏“扑通”一声跪在陈福泉的父母面前痛哭流涕,“以后我就是你们的儿子,尽我最大的努力去照顾你们,孝敬你们。”“娃,你要坚强勇敢活下去,不要太内疚,要堂堂正正活。”陈福泉的父亲边流着眼泪边安慰小许。

  经过这件事之后,17岁的许魏一下子长大了,对生命有了更深的认识,也意识到了自己肩头的责任,“这条命是阿泉给的,人家就这一个儿子,以后常去看看,常打电话联系,尽自己最大能力去奋斗,去回报他们。”

  “我希望自己的朋友都能够平平安安的,不希望朋友出任何事,如果出事的话,我会第一个冲上去,哪怕付出生命。”这是出事那天下午陈福泉在店里对朋友们说的话,他用生命践行了自己的诺言。


pic
  • 上一篇: 河南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被通报
  • 下一篇: 数百游客深夜滞留焦作峡谷5小时 摸黑爬山脱困
  • 发表评论   告诉好友   打印此文  收藏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相关文章
    Copyright © 2001-2008 河南经济与法制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为 河南经济与法制 www.hnjjgc.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豫ICP备05002582号
    投稿信箱(E-mail):keguangz@126.com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人员招聘 - 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 添加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