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珂) “法院决不会让任何一名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5月23日15时许,市中院副院长谢华海来到当事人刘向阳的病床前,为他送达了免缴诉讼费通知书,免去了他1.7万余元的上诉费。
家住市中站区西冯封村的刘向阳无父无母,从小和哥哥相依为命。2000年6月,26岁的刘向阳到我市某水泥厂打工摔成重伤,经医疗鉴定为一级伤残。由于理赔问题一直没有达成协议,刘向阳在病床上一躺就是14年,哥哥刘朝阳依靠自己微薄的工资勉强照顾重伤的弟弟。全家债台高筑,无法缴纳上诉费用。市中院接到他的缓、减、免诉讼费申请后,当日合议,当日审批,当日办结。
据了解,今年年初以来,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市中院开辟了诉讼服务绿色通道,为农民工、留守人员等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救助。据统计,全市两级法院共缓缴诉讼费21.9万元,免缴诉讼费2.1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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