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检察院积极开展
减刑 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
宝丰县人民检察院监所科马晓腾
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和省院《关于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的通知》,近日,宝丰院采取积极措施,扎实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
此次专项活动为期9个月,到12月底结束,分为动员部署、清理摸底、纠正违法、检查验收阶段,重点监督本市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促进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依法、公正、规范进行。
党组重视,周密部署。宝丰检察院检察长和院党组对此次活动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安排此项工作,并决定把开展专项检察活动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制定了《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方案》,成立了由分管监所工作的副检察长任组长,公诉、计财、监所、技术、控申、宣传等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检察活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检察活动的开展工作。
突出重点,全面摸底。将工作重点放在检察监督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和金融诈骗犯罪、涉黑涉毒犯罪服刑罪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方面,以及人民群众有反映、有举报的其他服刑犯罪和刑满释放人员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方面,并对全市以上罪犯进行全面摸底,逐人逐案进行审查,重点检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是否依法办理,特别是对保外就医的罪犯,要求逐人见面、重新体检,重点检察病情鉴定是否与本人病情相符,是否符合保外就医条件。
加强沟通,确保实效。宝丰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加强与法院、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争取相关部门对专项检察活动的支持和配合。同时利用手机报、互联网等方式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认真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专项检察活动公开、公正、公平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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