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检察院采取“四个坚持”工作法
积极推进反渎工作深入开展
(通讯员 杨凯佳)今年以来,宝丰县检察院反渎局采取“四个坚持”工作法,加大查办大案、要案力度,提升办案质量、扩大办案效果,积极推进反渎职侵权工作深入开展。截至目前,共立查渎职侵权特大案件5件5人,有效维护了群众合法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坚持业务、队伍“两手抓”,培养高素质的办案人才。我院反渎局不断开展以转变侦查方式,提高侦查能力和水平为重点的业务骨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逐步推行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加强反渎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积极探索反渎工作新思路,在查办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一般罪名的基础上,深入研究渎职犯罪的规律和特点,切实提升干警查办渎职犯罪新罪名的能力。
二是坚持规范管理,注重办案安全质量。我院反渎局始终把办案安全作为反渎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审讯制度,认真遵照同步录音录像以及扣押款物的相关规定,确保案件质量和办案规范、安全。在办案过程中积极践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全体反渎干警始终将“规范”二字放在首位,按程序办案,办案过程中注意语气和态度,使用文明用语,体现规范作风,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确保办案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三是坚持沟通协调、整体联动,拓宽案件线索来源。针对职务犯罪线索匮乏的现状,我院反渎部门从内部和外部两方面下手,积极拓展案件线索来源。对内,加强与反贪、侦监、公诉、民行、控申等业务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搜集线索;对外,加强与上级院反渎部门、法院、人大和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同时,关注报刊杂志、电视、网络等媒体,发现案件线索、拓宽案件来源,内外联动,形成合力。
四是坚持走群众路线,重点查办危害民生民利的渎职犯罪。我院反渎部门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开展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的调查,走出办公场所,走进基层、走进农村、走进城镇、走进企业、走进社区,走访群众和有关部门人员。加大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渎职侵权犯罪的查办力度,坚决对侵犯群众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人身权利负有监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案件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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