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民宅上床便睡 瘾君子拒捕获罪
居民住宅权受法律保护,外人不可随意出入。瘾君子进入一女士家中,上床倒头便睡,民警实施抓捕羁押途中持刀抗拒,被告人郑小民(化名)被法院认定一人犯数罪,触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和妨害公务罪。
郑州市居民王女士至今还觉得是惊梦一场。去年6月4日10时许,其在自家居住的6号楼上无事在窗口张望,忽然看见楼下一位约30岁左右的陌生男子穿上了其洗好晾晒的衣服。她刚想喝问,该男子却往上看了其一眼,随后就直接冲到屋内。男子手里握着一把折叠刀,吓得王女士直往后退。但见他迅速将房门关住,窗帘拉上,将屋内的东西后乱翻一通后,竟然躺在王女士的床上闭眼休息。他命令王女士待在屋里不准乱动,不要大声说话。面对不明险情,王女士沉着冷静,通过和男子聊天,缓和紧张了气愤,并借故离开房屋。避开歹徒后,王女士立即给老公张先生打电话,张先生回家后立即报警。公安民警赶到现场后,将熟睡中的男子叫醒,并把他的折叠刀暂时扣下,将该犯罪嫌疑人依法带往派出所处理。当车走到一商店门口,坐在后排的犯罪嫌疑人突然站起来一手勒着第二排年轻民警的脖子,一手将民警手中的折叠刀抢走,并朝着两个民警面前乱划,局面一时无法控制。嫌疑人用右肩将警车的右车门撞开,窜下车拼命逃跑。同车的三位民警对嫌疑人进行围堵,抓捕过程中民警不同程度受到伤害。经审讯,该犯罪嫌疑人叫郑小民, 2006年8月因吸毒被樟树市禁毒大队劳教戒毒二年。案发前,在乘坐来郑州的火车上吸食了毒品。郑小民被捕后,亲属代其赔偿该案被害人经济损失11000元。
郑州市二七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郑小民明知是他人住宅,未经允许而故意非法侵入,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在前往派出所配合调查时,郑小民以暴力方法阻碍公安民警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又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告人郑小民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法院判决被告人郑小民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
郑州市二七区法院彭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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