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南阳普康药业有限公司镇平分公司立即停产整治
■对南阳天冠生物发酵有限公司超标排污问题依法进行处罚,实施停产整治,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1月16日晚,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栏目报道了南阳普康药业有限公司镇平分公司污染问题后,南阳市委、市政府,镇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市、县两级环保部门迅速行动,立即成立调查组,连夜进驻现场展开实地调查。同时,市、县纪检部门启动了效能问责机制。
调查
联合调查组从16日22时至17日上午10时连夜工作,共排查10余家企业、市政管网15公里、河道20余公里,逐一摸排沿线企业,沿排水走向布设了7个污染源监测点位、一个地表水监测点位、两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共取样10余种。同时,还布设了两个固定空气监测点位及一台流动监测车,全面取样监测分析。
监测结果显示,南阳普康药业有限公司镇平分公司废水色度超标,南阳天冠生物发酵有限公司废水化学需氧量、色度超标,气味污染为南阳普康药业有限公司镇平分公司工艺废气排放所致。报道中反映的污染水井井深4.6米,水质中高锰酸盐超标,其余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Ⅲ类标准。
问责
根据市、县联合调查组调查结果,1月17日晚,镇平县委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对这起污染事件进行认真研究处理,并公布了处理意见:责令南阳普康药业有限公司镇平分公司立即停产整治,直至确保废水、废气达标排放,并对该公司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进行处理;对南阳天冠生物发酵有限公司超标排污问题依法进行处罚,实施停产整治,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镇平县还对监管不力的县环保局6名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县环保局局长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县环保局党总支委员、分管领导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县环保局监察大队队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县环保局监察大队3名队员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成县环保局对其调离工作岗位。
排查
处理通报中还责成县城建部门对污水管网进行排查和整改,确保收集污水进入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对玉都办事处五里岗村汤庄组地下水超标问题责成相关单位进行妥善处理。
与此同时,镇平县环保局组成工作组,在全县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对所有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强化对污染风险点的排查监控,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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