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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免除城乡亡故居民遗体火化费用
 更新时间:2011-3-23 20:23:00  点击数:9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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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免除城乡亡故居民遗体火化费用

 

    3月22日,记者从安阳县民政局获悉,为切实减轻群众的丧葬负担,进一步推进全县殡葬改革工作和谐发展,从今年3月起,安阳县政府免除全县城乡亡故居民遗体火化费用。此举是该县2011年为人民群众办理的十个方面实事之一。

    免除火化费用,减轻群众的丧葬负担,是安阳县政府推行惠民殡葬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有助于进一步巩固提高火化率。安阳县从2008年开始减免城乡低保户、“五保”户等群众的遗体火化费用,从今年3月起,安阳县开始免除全县农村村民和无固定收入的城乡居民亡故后的火化遗体费用,免除项目包括:火化费、运尸费、抬尸费、卫生费,共计500元。亡故居民家属凭身份证、村(居)民委员会介绍信,即可免除亡故居民遗体火化费用。安阳县民政局局长王弢说:“这一政策实施后,每年可为全县群众免除殡葬费用260多万元。”

    据了解,安阳县将进一步加快推行“骨灰深埋、不留坟头”等少占或不占土地的骨灰处理方式步伐,在全县积极倡导厚养薄葬、文明节俭办丧事的社会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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