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丽水9月12日电(记者 童静宜 实习生 郁丽娟 通讯员陆泱)贪图赚钱多、快、省,美容店女老板打着按摩洗头的幌子,介绍、容留他人卖淫,自己收取提成获利。近日,浙江缙云法院依法以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处麻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0元。
据了解,麻某在浙江缙云县五云街道经营一家名为“爽爽洗头房”的美容店,为客人按摩、洗头,利润微薄。
营业期间,不时有“小姐”找上门来,要在麻某的店里卖淫,由其收取提成。为增加收入,麻某便招了几位“小姐”,专门在店里从事以敲背为名的卖淫活动,约定在店里卖淫一次收取嫖资130元,麻某收取30元提成,在外卖淫的一次收取嫖资150元,麻某收取50元提成,包夜300元,麻某收取100元提成。为计算收入,麻某把自己每天从“小姐”们收取的提成都记在了账本上。
美容店生意不错,“小姐”如走马灯般来来去去换了好几批,而麻某平均每天有两三百元的收入,生意最好的时候,麻某一个月有近2万元的收入。
2012年4月20日晚,李某到“爽爽洗头房”嫖*,与麻某谈妥嫖资并经其介绍后,选择了一名“小姐”进行交易,后被公安机关在该美容店包厢当场抓获。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07年12月以来,麻某容留、介绍多人卖淫达7830余次,从中非法获利318330元。另查明,被告人麻某曾因容留卖淫被行政拘留和罚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麻某以非法营利为目的,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并为卖淫者与嫖客之间牵线搭桥、沟通撮合,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介绍卖淫罪。被告人有劣迹行为,但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在庭审中自愿认罪,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完) <!--/enpcontent-->
pi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