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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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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欠款不能成为欠薪的理由
 更新时间:2013-1-15 20:42:47  点击数:2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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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了岁末年终,各类农民工讨薪新闻再次刺激公众的神经,有上演跳楼秀讨薪的,有拜河神拜关公讨薪的,甚至还有集体下跪的……辛苦一年打算回家过年的农民工拿不到血汗钱,被迫发明了很多讨薪的行为艺术,让人又悲凉又气愤。

  然而,许多农民工讨薪案的背后,实际上是代表建筑方讨要承包商开发商拖欠的工程款。许多农民工辛苦一年,不仅拿不到工资,还要代表建筑方“表演秀”。而部分建设方在回复为什么不支付农民工工资时堂皇表示,开发商拖欠自己工程款,无法支付工资。

  开发商拖欠工资或者“卷包会”实在可恨,然而,建设方以此为借口不发农民工工资亦不能成立。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主体是用工单位,而非建设原单位,企业工程款固然和工人工资有密切关系,然而,这是两个概念却是不争事实,混淆概念只会让企业堂而皇之把经营风险转嫁给劳动者,让建设方在经营能力不够的情况下贸然接下层层转包的工程,对能否拿到工程款无把握之时就安然放心让工人开工,最后大不了不发工资不了了之。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有义务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因此,不能说工程款被拖欠就拒绝支付农民工工资。倘若如此,餐饮企业可以说有白条不能发工人工资,生产企业说有三角债不能发工人工资。建筑企业如今有工资支付保证金,其他类型的企业没有工资支付保证金,一旦欠薪又该如何呢?

  当前,政府重视农民工权利问题,工会等多部门展开专项农民工工资清欠行动。部分建设方利用这点,利用农民工成为讨要工程款的工具,一旦钱到手,给农民工发工资还算良心未泯,和开发商一样人间蒸发也是大有人在。

  这种把工程款与工资捆绑、甚至混为一谈的做法,虽然一时间为农民工要到工资,但是从长远看来,这一责任不分,法理不明的做法却埋下祸根,成为农民工长期被欠薪的根源之一。

  人社部的相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受经济形势影响,今年农民工欠薪案件有所增加,拖欠工资并没有在根本上解决,甚至有从建筑企业向其他类型企业蔓延的趋势,这其中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责任不够清晰。

  责任不明不仅让拖欠工资变成了理所应当,建筑方反而变成了受害者,不仅躲过本应受到的处罚,反而从中推卸责任,甚至利用社会同情农民工的心理获利。而农民工依然是最大的受害者,部分人可能短时间拿到工资,很多人的工资却更遥遥无期。

  这一类型的数据比比皆是:去年同期,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联手启动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整治行动。清欠完毕的10家企业欠薪案件中涉及金额2000余万元,而农民工工资款项仅为163.9万元,其余均为包工头打着农民工讨薪的旗号讨要工程款。在查处的案件中,因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混在一起无法清算,导致案件只能由劳动监察部门移交司法部门。

  作为有责任的媒体与公众,固然要帮助农民工在工资这一法定权利的获得上鼓与呼,却同时要分清楚法理与责任,警惕这些打着帮农民工讨薪的旗号、假讨薪为名逃避责任,甚至从中渔利之举。(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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