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河南省西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经过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迫使涉嫌蒙面持刀入室抢劫的犯罪嫌疑人辛某投案自首,从而这起沉积十年的蒙面持刀入室抢劫案件得以成功告破。
辛某现年43岁,家住西平县焦庄乡供销社院内。2002年8月,手头拮据的辛某想弄点钱花,便动起了歪脑筋。他于当年8月9日凌晨夜深人静之际,蒙面来到西平县焦庄火车站家属楼一职工家中行窃。正当他在翻找东西时,被回家的该户主人葛某发现。两人在争执过程中,辛某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将葛某扎伤,并抢走价值1800余元的摩托罗拉手机一部。
案件发生后,西平县公安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展开侦破工作。在经过大量的走访调查和摸排工作后,民警将辛某定为重大作案嫌疑对象,但对其实施抓捕时发现辛某已于案发当晚去向不明。多年来,辛某如同人间蒸发一般音讯皆无,此案一时搁浅,但西平警方一刻也没有放弃对他的追捕。
案发后,辛某只身逃至辽宁。因怕暴露身份,他不敢去找工作,只能四处打零工、干杂活,一直过着居无定所、食不果腹、颠沛流离的生活。他思念亲人,但不敢与家人联系。案发后,他的妻子选择了与其离婚,家里还有年迈的老母亲。辛某由于一时的贪念,害得自己妻离子散,有家不能回。想到这些,他后悔不已。
前不久,民警在走访中得知,辛某在春节时给家人打过电话。获知这一重要信息后,民警立即制定措施和方案,坚持以抓捕辛某为主攻方向不动摇,同时努力做其家属的思想工作,争取其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在随后的工作中,该局领导多次带领办案民警到辛某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做辛某亲属的工作,向他们讲明负案在逃早晚是要落网的,不如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功夫不负有心人, 2013年3月5日上午,犯罪嫌疑人辛某在其家属的陪同下到西平县公安局投案自首。根据辛某的犯罪情节,法律会对他作出公正的判决。
杨德清 刘 真
通讯地址:河南省西平县公安局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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