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学校。
人民网北京4月21日电据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4月21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桐柏县对杨士付强*、猥亵儿童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据此前桐柏县政府新闻办通报称,杨士付系黄岗镇一村小学教师,男,1958年12月4日生。自2012年春至案发,杨士付对所在学校2名女学生实施*淫,对多名女学生多次实施猥亵行为。
2013年5月23日,桐柏县公安局接警后,对受害女生及其家长进行询问,并组织受害女生进行妇科检查。随后,警方控制了犯罪嫌疑人,并于同日对其刑事拘留。2013年5月28日,当地检察机关以猥亵儿童罪将其批捕。
2013年10月15日上午9时,桐柏县小学教师杨士付涉嫌性侵多名小学生案,在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当日共有18位律师出庭为受害女童辩护,刑事被告杨士付则有两位非法庭指派辩护人;民事被告桐柏县黄岗镇斗称沟村小学、桐柏县教育局、桐柏县黄岗镇政府及桐柏县政府均指派人员到庭。截至当晚7时许,该案刑事部分和民事部分庭审过程已全部结束,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
据媒体从当日出庭的受害人代理律师处获悉,“上午的庭审过程中,杨对自己强*2名女童的事实供认不讳,但否认遭自己猥亵的女童人数达20多人。他的两名辩护人也并未对原告方提出任何疑问。”
今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杨士付犯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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