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河南频道5月17日电 (记者王烁 李丽静)5月16日下午,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对被告人王延枝犯猥亵儿童罪一案的相关情况首次发声。该院官微表示,该案目前正在二审程序中,平顶山市中院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对本案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依法公正审理。
平顶山市中院官方微博发布的长微博表示,2013年12月26日,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检察院以平新检刑诉(2013)3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延枝犯猥亵儿童罪向新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鉴于本案涉及未成年被害人隐私,新华区人民法院依法不公开审理了此案,2014年2月26日作出一审判决,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王延枝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同时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讼请求。
5月10日,河南平顶山一位姓田的单亲妈妈在微博发帖称,自己的女儿“小草莓”在2岁4个月起,被幼儿园园长的丈夫王延枝性侵一年之久,其间还被强*,平顶山新华区检察院以“猥亵儿童罪”对王延枝提起诉讼,最终法院判处被告四年六个月徒刑。一审判决下发后,田女士向平顶山新华区检察院提起抗诉申请书,对一审判决表示质疑。目前,该案正在二审程序中,具体开庭时间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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