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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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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技术监督局局长梁万魁十不准涉嫌违纪
 更新时间:2014-5-25 19:44:23  点击数:3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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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认监委、标准委,总局各司(局),各直属、挂靠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质检系统的行业作风建设,规范各级质检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行为,切实维护“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特重申和制定质检系统行风建设“十不准”规定:[四、不准包庇、纵容违法行为和向违法嫌疑人通风报信、泄露案情。]

  但是;新邦水泥厂的无证生产标志着新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梁万魁【涉嫌违纪】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是某局某某人的一贯作风;

  明明知道,小水泥厂从90年就开始禁止建厂了,而新乡市新邦水泥厂开始想法设法开始建设;新乡市新邦水泥厂拉通关系开始生产;产品覆盖附近各县市;水泥制品,在明明知道国家明令禁止的,而新邦水泥厂故意违规;难道新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梁万魁你不知道吗?

  十不准;其中第四条明文规定;不准包庇、纵容违法行为;而作为新乡市技术监督局的一把手;故意违背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故意与法律背道而驰;建议;新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梁万魁辞去局长之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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