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南阳讯 新野县公安局一名派出所户籍协管员,以每张200元的价格,出售空白户口迁移证55张。昨日,卖证的乔某和买证的孙某因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新野县法院各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2012年夏,山东省诸城市石桥子镇史家官庄村村民李某打听到时任新野县公安局五星派出所户籍协管员的乔某的手机号码后,以被告人孙某的名义与乔某多次联系,提出以每张200元的价格购买空白户口迁移证,乔某同意后,李某授意被告人孙某向乔某的银行卡汇款,乔某收到款后将迁移证通过快递方式邮寄给孙某。
从2012年12月至2013年11月,孙某先后8次给乔某汇款1.1万元,购买了55张户口迁移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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