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4日,洛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杨某涉嫌故意杀人向法院提起公诉。日前,洛阳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但并未当场宣判。
男网友旅社开房约见女孩,女孩趁其上班时离去
1998年出生的程菲出事前在新安县铁门镇某中学上初二,在家人眼中她乖巧懂事,成绩很不错。但从初中开始,程菲开始迷恋手机上网聊天,在酒店当服务员的杨某就是她众多网友中的一个。去年9月,程菲通过手机QQ聊天认识了33岁的杨某,聊了几天后,杨某QQ上说让程菲做他女朋友,程菲同意了。9月底的一天中午,杨某和程菲相约见面,杨某给程菲在新安县新城东区的一家旅社开了房间,并付了24元房费。两人在房间中,杨某又提出让程菲当他女朋友,程菲说要“考虑一下”,让杨某先去酒店上班,等晚上他下班后再给他答案。“当时程菲还让我下班回来后给她捎一份炒面。”杨某的讯问笔录显示。
晚上下班后,杨某带了炒面赶到旅社,却发现程菲不见了。旅社老板告诉他程菲晚上7点就离开了。“当时我很生气,感觉程菲骗了我,给她开房间她不住,给她买炒面她不吃,这些东西都是钱买的。”杨某把炒面扔到垃圾桶之后就生气地走了。
出了旅社后,杨某给程菲打电话,但没人接,用手机QQ给程菲发信息,程菲回信说“我俩不合适”。杨某让程菲把开房间和买炒面的钱还给他,程菲便不再理会杨某。
换QQ号骗女孩再见面,讨要房费无果后男子勒死女孩
不甘心的杨某用自己的另一个QQ号装作陌生人加了程菲后与她继续聊天。“目的是聊熟后,约她出来把钱还给我。”
去年10月7日下午,杨某再次取得程菲信任后,约她在新安县城某超市对面的报亭见面。随后杨某又刻意制造和程菲“偶遇”,见面后,杨某让程菲还他那天开房和买炒面的钱,两人为此事争吵起来。其间,程菲给杨某的新QQ号发信息:“这里有人一直缠着我,快来救救我。”程菲不知道,电话那头接收信息的其实就是杨某,杨某随后回复她:“超市西面有个绿苑公园,你到那儿的凉亭等我,我马上就到。”
程菲随后来到绿苑公园凉亭,发现在此等候的竟是杨某时,扭头准备离去。“你把钱还给我,我就让你走。”杨某拦住了程菲。“你今晚要是不还钱,信不信我把你打死在这!”杨某生气地说。“我正想死哩!”听到这句话,杨某彻底怒了,转到程菲背后,用左胳膊使劲勒住程菲的脖子。据杨某回忆,程菲并没有强烈反抗,大约5分钟后,他觉得程菲的身子软了,开始往下滑,当他松开程菲身体后,程菲整个人倒在了地上。
当时曾有路人经过,杨某抱着程菲在凉亭的台阶上坐了一会儿等路人离去,其间,杨某把手放在程菲鼻子前探了探,发现她已经没有呼吸了。杨某后来交代,他曾给程菲做人工呼吸,并连续按压其胸口,但做了10来分钟,程菲并没有什么反应。
杨某在凉亭待到当晚11点,在确认附近没人后,从程菲的包中拿走了十几元钱,并将她的尸体移到了附近的竹林中,为防止被人发现,杨某还在附近摘了很多竹叶,将程菲的尸体盖满后才离开。
法院已开庭审理此案但并未当场宣判
2013年10月15日15时许,有人在绿苑公园竹林里发现了程菲的尸体并报警。警方赶往现场进行了勘验检查。尸检报告显示:尸体已高度腐败,尸表检验未见明显损伤、颅骨未见骨折、解剖各脏器未见明显损伤,分析认为其应系窒息死亡。由于无法确定死亡女孩的身份,警方发布了“寻尸启事”。10月18日,程菲远在三门峡的女网友王某认出死者是程菲,并联系了警方。随后,警方通过侦查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杨某并将其抓获。当警方联系到程菲的父母时,他们还不知道女儿已经被害了。“我们一直以为她去同学家玩了,也没有报案。”程菲的父亲说。
程菲的父亲回忆说,从初一下学期开始,女儿便迷上了网上聊天,家人和老师也曾对她进行过批评教育,但没想到会酿成如此大祸。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杨某曾因抢劫罪于1999年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今年7月14日,洛阳市人民检察院以杨某涉嫌故意杀人向洛阳中院提起公诉。同时,程菲的父母还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杨某支付死亡赔偿金、抚养费等共计60万元。日前,洛阳中院已经开庭审理了此案,但并未当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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