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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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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三门峡市检方通报4名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信息
 更新时间:2014-10-28 18:55:24  点击数:2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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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郑州10月28日电(刘鹏)28日,河南省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披露了四名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基本信息。据了解,四官员分别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重大犯罪。

  据三门峡市检察院官方微博@正义三门峡28日通报:三门峡市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基本信息:王军方:男,1966年5月出生,灵宝市公安局豫灵派出所原所长。涉嫌重大受贿犯罪。

  伍南方:男,1955年6月出生,灵宝市政府办财贸金融办原副主任。涉嫌重大挪用公款犯罪。

  岳安民:女,1958年12月出生,渑池县城关镇中心学校原副校长。涉嫌重大受贿犯罪。

  赵亮慈:男,1962年4月出生,灵宝市卫生人员进修学校原校长。涉嫌重大挪用公款、贪污犯罪。

  当日,三门峡检察院还发布了“关于敦促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

  通告称,在逃的职务犯罪嫌疑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2月1日前向检察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在逃人员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到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单位投案自首,委托他人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函、电报、电话方式投案,本人在十日内到案并如实交代犯罪事实的,视为投案自首。

  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检察机关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

  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从严惩处。窝藏、包庇职务犯罪人员,帮助其毁灭、伪造证据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提供线索,或者积极协助检察机关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的组织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经济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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