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南阳讯 听说内乡县有明代石人石马,便心生歹意合伙将石马盗走。昨天,参与盗窃的6人分别获刑。
2014年2月21日22时许,张某、钱某、裴某、赵某、乔某、高某等人分别驾驶三辆车窜至内乡县赵店乡莲花村东坡组放置石马现场,用千斤顶、木块、手推车、钢丝、滑轮等工具费时4小时将一石马盗走。
经河南省文物鉴定委员会鉴定该石马为明代石马,应为三级民间收藏文物,经鉴定价格为人民币十五万元。案发后,几名嫌疑人陆续落网,被盗石马经公安机关追还给赵店乡莲花村东坡组村民。
昨日,内乡县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被告人钱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被告人裴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赵某、高某、乔某有期徒刑各一年,并均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同时,没收被告人乔某作案工具跃进牌工具车豫RCT2××一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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