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网讯 近日,经过南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7天锲而不舍的努力,“11·2”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犯罪嫌疑人朱某向警方投案自首。
11月2日晚7时50分,南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县局110报警称:省道333线281公里处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要求迅速处置。该中队民警火速赶往现场,此时肇事车已经逃离,现场死者为一女性,旁边有一白色编织袋,还有零星散落的车辆碎片等。根据分析判断,死者可能是附近村庄居民,白色编织袋应为死者生前携带,而散落的漆片颜色和特征经专业人士鉴定,肇事车可能是皮卡车,遂以皮卡车为重点,对事故发生路段两侧的监控进行查看,但未发现事故前后经过监控卡点的皮卡车。针对这一情况,办案民警深入实地仔细查看道路情况,分析认为肇事车很可能是事发现场公路两侧村庄的车辆或与村庄有亲朋关系的车辆,肇事后为躲避监控就近下路进村藏匿。
办案民警从次日起即深入现场两侧十余个村庄,连续6天先后走访群众500多名,排查重点车辆100多台,收集线索30余条,最终把疑点定格到石门乡湖滨村朱某身上。朱某有一台黑色皮卡车,与肇事车辆特征相符,且经常往来于湖滨、石门、红阳厂之间。11月2日晚7时许,朱某驾驶皮卡车去石门乡办事,返回后将车停家再没露面,嫌疑重大。
办案民警掌握了上述情况后,有针对性地发动群众做朱某的思想工作。自知罪行难以掩盖的朱某于11月8日驾驶皮卡车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交代了事发当天傍晚,去石门途中将一行路妇女撞死后,为逃避监控录像从附近公路岔口下路回村的犯罪事实。日前,朱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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