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小长假期间,我市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了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以“营转非”车辆、客车、农村面包车、农用车为重点,严厉查纠无牌无证、酒后驾驶、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市共查处酒后驾驶41起、无证驾驶38起、其他各类严重交通违法500余起。 4月4日20时47分,在原焦高速焦作南收费站,一辆白色小客车被民警查获。经检测,驾驶员李某酒精含量为2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李某后悔不已,称自己在郑州上班,当天17时吃晚饭时喝了一瓶啤酒,2个多小时后以为酒劲儿过了,便抱着侥幸心理开车返回郑州。李某没想到检测后酒精含量超标,属于酒后驾驶。
4月6日0时许,在站前路与塔南路交*口,一辆从南向北行驶的小客车被民警查获。经检测,司机属于酒后驾驶。这名司机后悔得直挠头,说自己是中午喝的酒,这都半夜了,认为酒劲儿早过去了,便开车回家,没想到血液酒精检测仍然超标,属于酒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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