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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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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灵宝黄金大劫案被告人获死刑 曾枪杀一名保安
 更新时间:2015-7-29 19:22:18  点击数: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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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7月29日电 据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备受关注的“河南灵宝黄金大劫案”今日在河南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郭坤犯抢劫罪,被判处死刑。

  据此前媒体报道,2015年1月15日下午,一个蒙面人闯进三门峡灵宝市一家金店内,枪杀店内一名安保人员后,抢走了柜台内摆放的金链子。案发后,公安部组织指挥河南、湖北、湖南、云南公安部门联合作战,于1月18日9时在距离灵宝1400多公里的贵州将犯罪嫌疑人郭坤抓获,缴获被抢黄金饰品。

  河南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日开庭审理被告人郭坤抢劫、非法持有枪支一抢劫、非法持有枪支一案。

  辩护人提出辩护意见认为,被告人抢金店的目的是帮父母治病,同时有坦白情节,提出了无期徒刑的量刑建议。公诉人量刑建议是死刑。

  经过合议庭评议,审委会讨论后,法院当庭宣判:

  一、被告人郭坤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二、作案用摩托车,斧头,予以没收;涉案手枪,子弹,依法没收,交由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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