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濮阳8月12日电(刘鹏)因玩游戏与网友产生过节,河南省台前县刘某某假冒网警发布题为《A级红色通缉令》的帖文,公然诽谤他人。12日,记者从濮阳市警方获悉,发帖者刘某某已被当地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金500元。
12日,据濮阳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消息,8月7日,一网民在“百度贴吧-保定吧”假冒网警发布题为《A级红色通缉令》的帖文,帖文发布了网民郑某的照片、手机号码、QQ号等个人信息。
濮阳市网警网上巡查发现,刘某某系台前县人,因在玩游戏中与网友产生过节,为泄私愤,在互联网上假冒网警公然诽谤他人。随后,濮阳市公安局网安支队迅速锁定了违法嫌疑人刘某某。在证据面前,刘某某对其冒充网警公然诽谤他人、公开他人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据悉,濮阳市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相关规定,对刘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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