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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示  [2015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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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枪手”参加公考 河南一女教师被批准逮捕
 更新时间:2016-2-24 18:44:54  点击数:2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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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郑州2月24日电(石国庆)涉嫌组织“枪手”参加公务员考试,河南一犯罪嫌疑人近日被南阳市卧龙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昨日,记者从南阳检方了解到,2015年8月,时任邓州市某学校教师的刘某(女),找到同为教师的付某,让其代替张某参加河南省公务员考试。刘某持付某的照片办理了相关考试手续,并预先支付付某酬金2000元。笔试成绩通过后,刘某又为付某提供面试所需衣服、交通费。在面试过程中,监考人员发现手持张某证件的付某,其相貌与身份证上的照片相貌有明显差别,经询问核实,付某承认替他人面试的事实。随后公安机关将幕后组织者刘某抓获。

  2016年1月10日,刘某因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被南阳警方刑事拘留。

  《中华人民国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于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正式写入刑法。办案检察官介绍,该案也是新法实施以来,南阳市首例组织考试作弊案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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