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许昌讯(记者胡斌通讯员谷红涛)清早上班去骑电动车,打开电门,电动车却没有一点儿反应。这是怎么回事?低头一看,原来是电瓶被盗了。
今年3月27日、28日,鄢陵县金丰花园、鼎华时代广场等小区接连发生电动车电瓶被盗案件16起。日前,记者从鄢陵县公安局获悉,系列案件已被侦破,犯罪嫌疑人于某被民警成功抓获,追回被盗电瓶147块。
据悉,在接到报警后,鄢陵县公安局迅速从犯罪侦查大队、派出所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了专案组,进行强力攻坚。按照部署,专案组民警对系列电动车电瓶被盗案件进行了分析,发现案发时间、作案手法等方面有诸多共同之处。据此,他们判断系列案件是同一犯罪嫌疑人所为。
犯罪嫌疑人究竟是怎样一个人?专案组民警调阅每起案件案发现场及周边视频监控设备拍下的录像资料,进行深层次研判,一辆黑色轿车进入了他们的视线。这辆黑色轿车在多个案发现场都出现过,且在路过有监控设备的路口时有意躲避,非常可疑。
围绕这辆黑色轿车,专案组民警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查,成功查到该轿车的车牌编号。然而,经查询,该车牌系被盗车牌,已于2016年3月3日被注销。通过车牌寻找犯罪嫌疑人的线索断了,但专案组民警没有放弃。他们继续围绕黑色轿车摸排,对车辆的行驶轨迹、来往路线进行研判。功夫不负有心人,他们发现,嫌疑车辆在开封尉氏出现。
犯罪嫌疑人是准备再次作案吗?考虑至此,专案组民警立即赶赴开封尉氏。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一张大网悄然打开。果不其然,当晚犯罪嫌疑人踩点后准备再次作案,专案组把握有利战机,果断出击,成功将其抓获。经讯问,犯罪嫌疑人于某对在鄢陵县连续作案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于某供述,他流窜周口、许昌、开封、商丘等地,已先后作案120余起。每次作案前,他都先驾驶黑色轿车至当地。之后,会把黑色轿车停放在一个地方,从轿车后备厢中搬出自行车骑行踩点。选好要作案的小区后,他通常会在次日凌晨驾驶黑色轿车实施盗窃电动车电瓶行为。
目前,于某已被鄢陵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鄢陵警方提醒广大群众,停放电动车时,除给电动车的前轮或后轮上锁外,还应记得把电瓶锁上。另外,最好将电动车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地方,不给不法分子留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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