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九)》全面实施以来,信阳光山公安交警大队“利剑”出鞘,剑指客车、校车严重超员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和师生安全。近日,该大队连续查处三起涉嫌危险驾驶案件,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3名,有效地推动了全市“交通安全大宣传,交通违法大整治”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6年6月19日,该大队各勤务中队全警动员、兵分四路、同时出击,封堵进出城区的四个主要路口,采用定点执勤和流动盘查相结合的勤务方式,以高压严管态势严查客车、校车超员违法行为。当日17时许,光南路口执勤组在光山县光南路闸上店路口处,民警检查驾驶员杨世某(男,52岁,光山县晏河乡许洼村人)驾驶的豫SS4***小型普通客车时,发现该车核载7人,实载14人,超员7人。与此同时,另一组光马路执勤组在光山县光马路张寨村路口处,民警检查驾驶员刘某(男,51岁,光山县马畈镇锡山村人)驾驶的豫S76***号中型客车时,发现该车核载17人,实载51人,超员32人。第三组执勤民警在光山县农民街光南路口处,民警检查驾驶员冯文某(男,63岁,光山县孙铁铺镇卧龙台人)驾驶的豫SD3***号小型普通客车时,发现该车核载8人,实载15人,超员7人。现场固定证据后,执勤民警立即转移车上乘客,依法暂扣涉案车辆,依法传唤驾驶人进一步调查。
经调查发现,以上三辆客车均严重超员,依据《刑法修正案(九)》,三辆客车驾驶人均涉嫌危险驾驶罪。光山县公安局立即立刑事案件处理,依法追究三名驾驶人刑事责任。目前,三起案件正在办理中。(李健 黄勇)
河南省光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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