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窦煜东 通讯员 张鹤)近日,一女子在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鹤淇大道淇河桥上抱着孩子跳河轻生。后该女子被救了上来,但她4岁的儿子不幸溺水身亡。目前,该女子已被刑事拘留。
8月30日凌晨2时许,市公安局示范区分局民警接到110指挥中心通知,王某报警称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鹤淇大道淇河桥下面,有一名女性落水。
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同时,110指挥中心通知消防官兵和120急救车赶赴现场实施救援。
民警与消防官兵一起对落水女子进行打捞。该女子被救上来后,自称叫刘某,25岁,淇县人,一起落水的还有其儿子。随后,120医护人员将刘某送到医院抢救。消防、公安继续组织人员打捞其儿子。其儿子于上午9时许被救出后已死亡。
经了解,刘某两个月前与丈夫离婚,生活不如意,对人生产生绝望。当天凌晨1时左右,刘某抱着自己4岁的儿子冯某乘坐出租车到富士康生活区下车,后步行至鹤淇大道淇河桥,抱着冯某跳河自杀。在附近钓鱼的王某发现后赶紧拨打110报警。
当天,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刘某立案侦查。鉴于刘某在医院抢救且情绪很不稳定,仍有自杀迹象,马上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怕对案件侦查不利,故民警24小时看守。
9月2日,在刘某病情好转后,民警对她实施了抓捕。
目前,刘某已被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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