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都君
一男子杀人抛尸掩真相,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主动到死者家中找死者,民警抽丝剥茧,终于使其现了原形。10月18日,记者从林州市公安局获悉了这么一起案件。
事情要从今年8月29日1时许说起,市民郭某到林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称其丈夫程某(男,50岁,横水镇西沟村人)于26日上午9时许外出卖车至今未归。
据郭某反映,2016年8月26日9时许,其丈夫程某驾驶自家的长安金牛星面包车外出,说是去谈卖车事宜。当日14时许,其与程某联系,两个手机号均无人接听。当日17时许再联系时,两个手机号均处于关机状态。之后至报案再也没有联系到程某。28日买车人郭某某到程某家中要车内缺失的车座,当郭某问郭某某是否知道程某的下落时,郭某某称26日15时左右与程某分开后就没见过他。
听了郭某的反映,刑侦大队姚村责任区中队侦查员凭借着强烈的职业敏感性和高度的责任心,认为程某受到侵害的可能性极大,随即便连夜对程某失踪当日的行动轨迹进行调查。结合调查情况,技术人员对买车人郭某某家中进行了勘查,发现屋内有多处点状血迹。经检验,郭某某家中发现的血迹系人血,后经进一步分析比对,确定现场血迹系失踪人员程某所留。8月30日上午,刑侦大队领导在听取了副大队长郝志强的汇报后,迅速向该局局长做了汇报。该局局长明确指示立即启动命案侦破机制,迅速控制嫌疑人郭某某。
8月30日15时许,有群众报警称,在合涧某水渠内发现一只胳膊。随后又有人反映在红旗渠某段渠内发现两条人腿。后经技术人员比对被发现的胳膊和腿与从郭某某家中提取到的血迹系同一人的,就是受害人程某。与此同时,视频侦查人员也调取到了程某失踪当日与郭某某在一起的相关证据。在铁的证据和事实面前,犯罪嫌疑人郭某某交代了其杀害程某后分尸、抛尸的犯罪事实。
据郭某某交代,2016年8月26日上午,其电话联系程某商谈买车一事,后程某便开车到郭某某租房处,随后程某又陪其到横水镇练车,中午两人在一起吃过饭后又到郭某某横水镇的家中。后两人在谈话中发生冲突,郭某某便用小锤击打程某头部致其死亡。为了尽快处理掉尸体,27日傍晚,郭某某将程某尸体进行了肢解,并用三轮摩托车将尸块及受害人的衣服分别抛至红旗渠内等地。处理完尸体后,为了掩盖事实、逃避追究,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的郭某某于28日主动到程某家中找程某。
8月31日下午,通过嫌疑人郭某某指认,受害人程某的尸块已全部找到。
目前,嫌疑人郭某某已被林州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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