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正月初九)晚,河南省淮滨县公安局在一高速公路口成功查获一起非法携带枪支案,抓获违法嫌疑人,扣押嫌疑车辆。
2月5日(正月初九)晚18时20分,淮滨县公安交警大队王店中队接局110指挥中心指令:一小牌号为浙C7JCXX的小型轿,有重大嫌疑,请迅速对该车进行堵截。
接到指令后,王店中队迅速组织警力设卡堵截。约晚18时30分,交警在省道216线117公里处(淮息固高速路口),成功将这一车牌为浙C7JCXX的嫌疑小轿车拦截。检查发现,该车内藏有一支长管火药枪,随后民警将该嫌疑车辆和驾驶人扣留,并将嫌疑人及枪支弹药移交淮滨县公安局王店派出所。王店派出所查明情况后,将此案移交至淮滨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据嫌疑人交代,他叫邹某(男,现年,30岁,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人),1月29日(正月初二)从湖南老家来河南省淮滨县访友,并随车携带火药枪一支,期间,曾持该火药枪打鸟。2月5日(正月初二),正当嫌疑人准备驾车经淮(滨)固(始)高速返回湖南老家时,被民警当场查获。
目前,淮滨县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2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之规定,对该案作进一步侦查。
(河南省淮滨县公安局宣传股 王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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