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十七日,是省高院统一开展“春雷行动”集中执行活动结束的时间点。然而,在遂平县法院执行局,仍然能看到执行干警起早贪黑、忙碌不停的身影,他们没有因为“春雷行动”活动的结束,喘口气、歇歇脚、松懈怠劲,反而更加的忙碌不停。这不,执行局副局长李蔚同志又和解了一个疑难案件。
事情原来是这样的:这是一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闫某与河南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双方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一次性付清该房产公司购房款四百余万元。待交付期限到期后,该房产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交房。无奈之下,闫某将该房产公司诉之法院,判决生效后,该房产公司迟迟未履行,未果,闫某于2016年11月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及时冻结了该房产公司所有账户并查封了其开发的房产。在查询银行账户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后经执行干警调查发现,所查封的房产已作抵押,无法处置。闫某 无奈中有种绝望,恰此时“春雷行动”余音未了,我执行干警通过多方渠道联系到该房产公司总经理,终于在今天拿来几十万元,并与闫某达成了和解协议。至此,该案件得以和解解决。闫某激动地握着执行局副局长李蔚的手说:“真是感谢你们,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不是你们有力执行,我这钱都没戏了,再次的感谢你们,感谢执行局”。
是啊,群众的呼声永远鞭策着激励着我们永远走在执行路上。“春雷行动”活动只是起点,我们将沿着这个起点,继续奋力拼搏,努力办成案、办好案、办让人民满意案。
(遂平县人民法院 黄军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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