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鸟类啄食自家梨园的梨,捕鸟者李某私自设网捕捉野生鸟类。近日,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案件,最终法院以犯非法捕猎、杀害珍贵、频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李某,今年62岁,家住河南省遂平县,由于经常有鸟类到自家梨园里啄食,为了防止鸟类再次啄食梨园,2015年8月20日,被告人李某在梨园四周架设上粘网用于捕鸟。2015年9月2日,县林业局稽查人员发现后,将粘网以及粘网上捕获的已经死亡的19只鸟予以扣押。经鉴定,该19只鸟分别为猫头鹰1只、黑喜鹊5只、啄木鸟3只、乌鸦10只,其中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黑喜鹊、啄木鸟、乌鸦均属于一般野生动物。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遂根据李某的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性及悔罪态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王磊 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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