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中午12时许,西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张富山、陈翔伟、郑杰等人顶着烈日,就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进行强制执行。
申请人汪某与被执行人吴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西平县法院调解吴某应偿还汪某欠款81720元及利息,调解书生效后吴某拒不履行,汪某于2017年5月10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寻找吴某并查询其银行、房产、车辆信息,但吴某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执行过程中,吴某仍不配合法院工作,法院决定实施强制执行措施。
7月10日12时,顶着烈日,西平法院执行干警赶赴现场,分头开展安全警戒和执行过程监督,在执行干警向车辆使用人出示执行裁定书后,依法将车辆进行了查封。
西平法院 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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