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遂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创新设置执行联络员,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在执行联络员的助力下成功执结。执行联络员协助执行工作,是遂平县法院创新执行措施,构筑阳光执行的重要举措之一。
一年前,原告李某(男)与被告赵某(女)离婚纠纷一案经遂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离婚,两名婚生子由原告李某抚养,被告赵某则需每月承担抚养费392元。判决生效后赵某迟迟不予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为此,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经查询被执行人某银行有存款但余额不足。由于被执行人赵某离婚后长期外出打工,住所不固定,执行比较困难,案件陷入僵局。2017年8月22日晚18时50分,执行法官接到执行联络员提供被执行人赵某的活动信息后立即前往被执行人赵某家中。在邻居和执行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最终被执行人赵某当场履行4400元。至此,该起案件圆满执结。
据悉,遂平县法院对执行联络员提供被执行人的活动信息及财产有关线索促使该案件能够全部执结的,法院将从设置的执行基金中给予执行联络员适当的奖励。此外,法院对执行联络员的身份予以保密。
作者:晋海 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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