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有效遏制规避和抗拒执行行为,维护法律权威,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公安局共同发布严厉打击拒执犯罪的通告,在全县范围内形成打击拒执犯罪合力。
一、明确打击范围。通告明确对拒绝报告或虚假报告财产、转移财产、逃匿、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侮辱、威胁、扣留、殴打执行人员等行为进行重点打击。此外,还进一步明确了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期限、自首情节、申请执行人配合执行义务以及被执行人线索举报等。
二、形成打击合力。为促进打击拒执罪工作有效开展,该院积极与县检察院、公安局沟通协调,以共同发布通告形式彰显联合打击决心。在通告中明确了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在打击拒执犯罪方面的职责,明确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营造打击声势。为营造打击拒执罪的凌厉声势,该院通过县电视台在黄金时段对此通告进行长期公布,并在县城及各乡镇进行张贴,让联合打击拒执犯罪行动家喻户晓,迫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判决义务。
作者单位: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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