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 记者 段伟朵 通讯员 陈学敏
租户住在房里等还钱,不能成为阻止法院执行的理由。11月14日,郑州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5小时成功腾房4套。现场,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彰显法律威严,每到一处腾房现场,执行人员首先会对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充分的进行法律释明,敦促其自动履行腾房义务。对经说服教育仍不自动履行的,则坚决采取强制腾房等措施。
现场一:租户住在房里等还钱,不能成为阻止法院执行的理由
申请人王某某与被执行人任某某经老乡介绍认识,2014年12月,任某某因需要资金周转向申请人王某某借款人民币20万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并约定利息,如到期未还,被执行人任某某自愿使用其名下位于郑州市某小区房屋做抵押。就此借款,双方到河南省郑州市某公证处办理了公证,赋予该公证强制执行效力。借款期限届满后,王某某多次催促任某某支付利息,归还本金,但任某某却一直寻找各种借口推迟偿还,最后还玩起“消失”。无奈之下,王某某向管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天上午,管城法院执行干警来到任某某住处,发现任某某将房子租给了张女士。张女士说:“我租了他的房子后,他也向我借了五万块钱,而后就没了踪影,我知道法院的腾房公告,可依然没搬出,因为我要等他回来让他还钱。”
执行法官了解情况后耐心地与其沟通,释法明理,并告知她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终张女士表示愿意配合法院腾房。
现场二:交了97万却拿不到房,法院帮执行
2016年8月,贾先生与凡先生及郑州市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签订方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凡先生将其坐落于郑州市某小区房屋以117万元价格卖给贾先生,随后贾先生支付凡先生定金及房款97万元。然而该交房时,凡先生不仅不履行卖方义务,还将房屋于2016年12月抵押于银行。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贾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凡先生却没了踪影,无奈贾先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午11时,执行人员来到凡的房屋,发现房屋已经被腾空,向物业人员了解,原来凡摄于司法威力,已提前将房屋内的物品搬出,等候法院的查封。来源:大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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